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他的分分秒秒 > 第三章 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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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以上所述,人类在这种高温干燥的天气中无法自控地产生了烦躁等情绪,烦躁又牵扯出了胸闷心堵等反面情绪,让人无法保持冷静,只要一被刺激到就像猫一样炸毛。

  但是,空气中断断续续传来的欢乐笑声却冲淡了这种情绪,调动起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的好奇心,纷纷往声源望去。

  这是一所学校里面传来的,是代表着学生们在校园里度过的欢乐日子,也是青春的标志,在青春期内,快乐大过一切。

  校园里,有的学生围坐在一起聊着一些他们感兴趣的内容;有的学生坐在一起讨论着题目;有的学生正在分享食物;有的学生正在闭目养神……总之,校园里充满了学生的谈论声议论生,充满了不时响起的欢笑声嬉闹声。

  而且今天,却跟往常有点不一样,虽然依旧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但是眉目间的悲伤却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没有一个人去提起,他们努力维持着以往的相处方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是啊,今天是他们毕业的日子……过了今天,不知道还能不能在一起高谈阔手;不知道还能不能在一起玩闹嬉戏;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面;不知道还能不能维持感情……一切都是未知。

  他们珍惜着每一秒,说话的人语速稍稍放得比平时快一点,咬字却十分清楚,为的就是能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说多一点;倾听的人神情认真,努力琢磨着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仿佛要记在脑子里一样。

  他们像是想要把所有还没说的话说完,叨叨絮絮地讲述着在大学这四年来所有发生的事,只要他记住了就说出来,不管是丑事还是什么,没有顾忌的都讲了出来,为的是在同学们朋友们的脑海里留下他们为数不多的相处时间,留下他的记忆。

  有时候说到好笑的地方里,大家就都含着泪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所含的意义太多,太复杂,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笑得过分了,泪水就顺着脸颊留下来,滴落在地面上。

  最后,众人便抱在一起低声咽呜起来,泪水洗刷着他们满怀不舍的面容,混合在一起的声音不算小,也把周围坚强的人给感染了,红了眼眶含泪看着他们。

  叶宛所在的班级正在准备拍全班毕业照,他们身穿毕业服,头带博士帽,脸上洋溢着笑容,掩饰住眼底那份不舍和悲伤,想要在最后的校园时光里以欢笑来结束这段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的旅程。

  叶宛安静地站在班长所安排的位置上,趁着还没拍照的空隙,微微垂下眼,原本挂着浅浅微笑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周身散发着低气压。在这四年的时间里,本就相处得十分友好的他们感情自然而然就更加的好了,现在说要分离,难免会带上一些不舍、无奈、难过的情绪,却都无可奈何,这是人生中必定要经历的一件事。

  终于安排好了所有同学的位置,班长也跟拍照的技术人员说好了一切,便站在属于他的位置上,大家一起笑着看着镜头,清脆大声的喊了一声‘茄子’,声音里掺杂着一些哽咽,在阳光的反射下可以看到有些同学的眼角处微微湿润,水珠反射出晶莹的光芒。

  这样的情绪感染了全班同学,几乎大部分都眼圈红红的,但是即使是这样,他们脸上还是保持着甜美快乐的微笑,就连叶宛也包括在内,就仿佛和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一般,但是空气中的异常却还是提醒着众人今天是最后一天的聚会。

  班长眼睛底下红了一圈,连鼻头也红红的,看起来滑稽极了,但是没有一个人笑话他,因为他们也是一样的。他连忙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冷静冷静,赶紧拍照吧,拍完照了,到时候大家有什么话再说,啊。”

  众人没有人反对,都点了点头,深呼吸一口气,赶走心里的烦闷,转身便又是一脸笑容,你搂着我我搂着你的,人人一副哥两好的样子,只是不自觉加重的手劲显示出他们隐藏的心情。

  就剩最后一张了,这一张是让所有同学抛开所有的姿态,以最自然的动作朝着天空扔手中的帽子,照片的意义重大,是所有的毕业班都会做的一个动作,它意识着同学们将放下肩膀上的学业步入社会,它意识着同学们将封存校园生活去社会中谋生活,是放下,也是新的一次开始。

  气氛一下子就热络起来了,仿佛忘记了刚刚的难过,大家都一脸跃跃欲试的看着刚刚从头上拿下来的手中的博士帽,转头默契地朝着镜头诡异1地一笑,在班长高声的“一,二,三!”下迅速扔上帽子,还伴随着大声欢呼起来,一时间,嬉笑声渐渐取代了先前压抑的气氛。

  等帽子掉落地上的时候,没有人去捡,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白牙齿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仿佛他们以后的未来之路的照明灯一般。

  想通了也便觉得心里不会那么难受了,今天,不是让他们来浪费时间伤感的,而是让他们快快乐乐度过这一天,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的,所以这些没必要的负面情绪,一一被他们扫除。

  拍过毕业照,大家约定好了下午四点的时候到班级里集合,要去好好聚一次之后便各自散开找各自的家长去了,在孩子大学毕业这个时刻,家长肯定要来和自己的孩子合照一张,表示自己看着自己的孩子走入社会的过程。

  叶宛的父母自然也来了,比起慢悠悠走向他们两老的叶宛,他们显得比较急切,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便迎上去了,温柔的眼瞳里倒映着叶宛的样子。

  “小宛啊,爸带了照相机来,像素可清晰了。今天你毕业,跟你妈照一张留个纪念啊。”叶爸爸拿着挂在脖子上的照相机朝着叶宛拱了拱,一边说着一边调整着镜头。

  叶宛笑着点点头,此时她的眼底看到的是父母对她的付出,她没了以往安静的性格,和自家母亲拍了好多张照片,参观着学校时叽叽喳喳地为父母亲介绍着学校,一串串有趣的话语从她的嘴里吐出,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父亲变着法子为她和母亲拍照,他拍得很认真的,像是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样,专心致志,拍得十分好看,抓拍的角度也非常好,就像专业的摄像师一样。

  途中遇到的同学也是一副笑脸与他的父母一起拍照留恋,父母的眼底都带着欣慰,仿佛他们的孩子一下子长大了一样。叶宛呆呆地看了一会儿,赫然转身走向她背后的父母,牵起他们粗糙的手,一步步坚定地迈出步伐。

  时间过得飞快,一愣神的时间便快要四点了,人也少了很多,陆陆续续有同学赶往去某个地点,叶宛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便拉着她的父母,说道:“爸,妈,我和同学约好了一起去聚一聚的,现在时间快到了,你们先回家啊,不用等我了,我怕会到很晚才回去。”

  叶爸爸叶妈妈了然地点点头,表示他们知道了,叶妈妈还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哎呀一声,说:“好,我和你爸知道了,你好好玩,我们呀就不等你了,玩得尽兴一点,记得吃饱,少喝点酒。”聚会难免会喝酒,叶妈妈细细地嘱咐着叶宛,叶宛也认认真真地听着,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

  叶爸爸看在眼里,心里觉得很欣慰,女儿长大了啊,他连忙拽住叶妈妈,说:“好了好了,女儿知道了,你就不要再啰嗦了,再啰嗦下去,女儿就要赶不上了。”然后转头笑着对叶宛说:“好了,你快去吧,你妈她啊我看着。”

  叶宛朝着叶爸叶妈露齿一笑,脆生生地应下了,看着她父母吵吵闹闹却显得老夫老妻的恩爱模样,她觉得真的太好了,有这样美好的家庭,她还企求什么呢?

  抬起手,用了对叶爸叶妈挥着手,还不忘对父母说:“爸,妈,你们回家的路上要小心啊!”在叶爸叶妈应下之后才放心地走了,在叶爸叶妈慈爱的笑容下转身跑去约定的地方。

  赶到班里的时候,人差不多都到齐了,到四点的时候,班长清点了一下人数,人全部都到齐了,然后他干咳几声,说道:“人已经到齐了,那么我们就按照我们定好的计划去玩吧。首先,第一站就是去爬葫芦山。”

  大家都点了点头,背着个背包出发了,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前往葫芦山。

  葫芦山是一座不高的山,路上全是楼梯,藏在茂密的树木里,若不是有一个同学发现了,恐怕还没有被人知道呢。葫芦山的山顶时一座寺庙,上面有一个老奶奶住在那里供奉着香火。

  叶宛他们的第一站之所以是葫芦山是因为想要去拜一拜,求个平安符之类的,还想要在香炉下埋下写着全班名字的布条。这又是另一个习俗了。

  众人踏上了爬山的道路,一边走着楼梯一边做着其他事情:有人拿着零食在吃;有人左望望右望望看着风景;有的拿着照相机不断拍着照片,记录下他们每一个人。

  很快,他们就爬上了山顶,全班的人在山顶上和老奶奶合了个照,然后虔诚地上了香,每个人求了个平安符,最后,由班长严肃地把布条埋在香炉下,希望有一天全班的人还能够聚在一起回来看看这个布条。然后,他们休息了一会儿后便就告别了老奶奶,下山去了。

  这一番动作下去,耽误了不少时间,下山的时候在半山腰,他们看到了太阳已经在往西走了,入眼的事物被染成了橙色。为了不耽误时间,他们连忙加快步伐,很快就出现在了山脚。

  看了看表,发现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于是班长再次发号施令:“时间也不早了,大家还没吃晚饭,我们先去吃晚饭吧,吃完就去公园里散步聊聊天,然后就去KTV唱歌去!”

  大家没有反对,都同意班长的话,毕竟是真的饿惨了。于是一群人又浩浩荡荡地跑到饭店去吃饭,大家在消耗了体力之后都跟饿鬼一样,点了一大堆东西,毫不犹豫地往嘴里塞,一阵风卷云残之后,桌子上的锅碗瓢盆空空如也,看得其他人目瞪口呆。

  很多人都吃撑了,一行人在公园里嬉笑玩闹着,嘲笑别人是猪,吃得肚子那么远,然后又开启了讽嘲的功能,笑着对骂起来,气氛着实好得很。也有很多人聊起了过往,一件件记得或是不记得的事被提起,又在记忆里复苏起来。

  在八点多的时候班长就把众人带到了KTV,一群人跟小孩子一样抢着麦克风,都想要上去痛痛快快地唱一首歌,但是太多人抢了,导致一个人还没唱完一首,不一会儿就被人切歌了,弄得众人哭笑不得。

  最后在班长的发威下,一个个轮流上去唱歌,有时候是天籁,有时候是鬼哭狼嚎,众人的耳朵受着这样的折磨,但是没有一个人打断,他们很珍惜这样的时光。

  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众人在KTV度过了学生时代的最后一天......

  后来,叶宛收到了班长寄来的集体照;再后来,原本几个联系着的同学此时也失去了联系;再后来,叶宛便决定要出去旅行。

  从家乡Y市出发,叶宛在父母不舍担忧的目光下狠心转头踏往旅游的道路。

  叶爸叶妈的眼神紧紧黏在她身上,仿佛只要多看几眼,叶宛的身影就会牢牢记住,叶宛便会存在他们的脑海里一般。

  叶宛走得很艰难,她紧紧咬着下唇,使劲靠疼痛麻痹掩饰自己刚刚一瞬间产生的想留在父母身边的念头。装作没有听到自家母亲抽噎的声音,叶宛狠下心头也不回,含着眼泪,踏着坚定的步伐,就这么走了。

  ……

  不知道爸妈现在怎么样?他们过得还好吗?躺在旅店里的叶宛心里一直念着父母,一直挂记着,但是Y市离她所在的地方太远了,而且当年离开的是她,她没脸就这样回去。

  但是她还是有寄信回去报平安的,有时候和父母煲煲电话粥,听着父母用沙哑的声音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已经他们深深藏在语气里的担忧,叶宛再一次感到自己十分不孝。

  打电话的时候爸妈估计哭过吧……真是的,爸这么坚强的人也会哭吗?我还真是不孝,为了自己那所谓的梦想、所谓的不想被束缚就离开了生我养我的父母……呵……

  每次打完电话叶宛总会在心里唾弃自己一番,然后自嘲一番,然后愧疚一番,甚至每次都

  第四章

  产生要回去找父母的念头,但这些都被她死死压在脑海里,企图将它们抛掷脑后。

  叶宛想起大学时候的事情,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父母,天底下最好的人——父母,抽出一只手轻轻盖住脸,遮住微微带着湿润的眼睛,叶宛她呀,想父母了哟。

  爸,妈,女儿不孝,自从出生以来一直给你们带来负担,却从来没好好孝敬过你们,毕业后还施施然带着行李跑去旅行,留下你们二老相依为命。女儿不孝。

  叶宛嘴里无声的嘀咕着,含在眼睛里晶莹的水珠子终于顺着眼睛流到耳朵旁,打到枕头下。同时,叶宛喉咙滚动一下,发出一声咽呜一般的声音。

  今天下午,老板和老板娘热情的态度让她不由得心下疑惑,问了一下才知道,老板他们的女儿也是和她一般大的年龄,性格也是沉默寡言的,但是去外地打工了很久没回来了,直到叶宛到来之后,他们下意识把她当成女儿,所以很热情的接待了她。

  这也使叶宛回想起在家里的时候,温柔的母亲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关爱,唠唠叨叨的话里全是脉脉亲情;和蔼的父亲和她宛若朋友般的相处和嬉闹,叙述故事的声音里隐藏着深深的疼爱。

  这使她心里非常难受,一阵阵的泛酸,心中被压制的念头又开始蠢蠢欲动了,眼睛也不由得红了一圈,眼底的痛苦和想念生生破坏了淡漠,似乎想要溢出来一样。

  呼……

  缓缓吐出一口气,叶宛翻了个身,再次睁开的眼睛里带着坚定,仿佛某种念头在她心里形成。

  ……

  时间过得很快,就在叶宛走过许多城市的日子里一点点被消磨,到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叶宛也长大了成熟了,阅历更多了。

  这些年来,叶宛遵守自己出来的目标,坚定不移地往下走着。两年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叶宛也走过万水千山,去过很多地方了。

  眼前的景色常常变化着,叶宛也因此看过很多景色,拍了很多照,都答应出来寄给她的父母了,不仅让他们可以看到景色,还能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现在在什么地方。

  也因此,本来不常常去注意各个地方景色的叶爸叶妈在叶宛出门后深深陷进去了,把Z国的地方都研究了个头顶,目的就是为了在女儿把照片寄来的时候随时知道这个地方是哪里,脑内如此丰富都可以去当导游了。

  不过,由于写信寄东西的时候太长了,一般叶爸叶妈即使收到了,那时候叶宛估计也正在去别的地方的路上了,所以叶爸很机智地想出了一个办法,同时得到了叶妈的深深赞同。

  两老都有回信给女儿习惯,虽然每次都会被退回来,但是他们没有气馁,依旧我行我素地给女儿寄信。

  这一次,叶妈在信里写了很多心里话,无外乎叫叶宛注意安全,要吃饱喝饱住好,不要委屈自己,想回来了就回来,爸妈都很想你云云的,这些话叶妈每次都会写,所以虽然很多,但是叶妈写起来速度已经是杠杠的了。

  然后就轮到叶爸了,他就在第四张纸上很正经地写了传统的寄信方式太不方便,爸妈给你寄了那么多回信都被退回来了,纸都用了一沓了,所以为了不浪费纸,咱们还是网络联系吧,更何况现在已经是科学时代了。这是爸爸申请的邮箱,你有什么照片什么话就在邮箱说,爸妈也方便跟你说话之类的话语,然后下面附带了一个邮箱帐号,还多加了一句话:觉得累了就回家,家里永远是你的避风港。

  然后叶爸叶妈就兴冲冲地去寄信了,然后恰好的是叶宛因为要等一个节日而留在了信封上的地址,所以她收到了这封信,看完之后她就被感动了,同时被她爸这么时髦的联系方式震惊了,当即就按照邮箱写了一封回信。

  叶爸叶妈自然收到了,兴高采烈地,接着双方就一直靠着这种方式联系,叶爸叶妈因为能随时掌握叶宛的位置,也稍稍有些放心了。

  你说为什么不用手机?因为叶宛从来不用手机,出门的时候也是不带手机的,直到前几个月赚了些钱才买了一部,但是她还是省着话费用的,不过有时候还是会打电话回家里跟父母唠叨几句,关是几个月就已经煲了N多个电话粥了。

  叶宛表示伤不起。

  叶爸叶妈却表示真是超级好!打电话能听到女儿的声音了!在邮箱能看到女儿发来的自拍照和风景照了!不再是单调的文字了!真的超级美妙超级好!

  话说回来,叶宛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比如:为了看雪山她特地跑到终年下雪的青藏高原去,然后又跑到黑龙江的长白山去,两个天南地北的地方愣是让她在两个月内跑完,真是简直了!

  还有,为了对比海和山那边好,她在看完了威武雄壮的长白山后跑到南方的广东去观察海,玩了一天,这真的是南辕北辙的地方,一个在鸡头上,一个在鸡肚子上。

  还有,为了对比湖和海有什么不同,她还跑去看青海湖了!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她几乎跑遍了东南西北四方,看了N多的风景,顺带着他爸妈也跟着欣赏欣赏这些风景。

  叶宛表示,长白山超漂亮啊好不好?她去的时候刚刚好是冬天,满天飘雪,有时候还能看到几个穿着蓝色连帽衫的学生在山上找着什么,从面上的妆容和整个队的配备来看,这是个COS团队。

  而且叶宛还表示,南方的大海真的超美,与长白山不同的美。如果说长白山是雄壮又带着柔和的美,那么大海就是那种温和中带着混元力量的美,两个不同的对比让叶宛眼光一亮。

  还有青海湖,因为青海湖飘散着一些雾气,叶宛表示青海湖远看的话是有一种朦胧美的,而且较之与大海的波涛汹涌,青海湖很平静,水面跟镜子一般,却没有大海的大气磅礴。如果说大海是一个对外气势大开,对内温润如玉的女强人,那么青海湖就是一个外表软妹性格软妹内在还是软妹的妹子了。

  叶宛对于Z国的风景来了新的认识,本来爱国之心就很强的叶宛更加强烈了,心里带着一种‘我的祖国就是这么厉害这么美丽’的自豪感,在途中遇到一些来旅游却迷路找她的外国人都会说这些,说得外国人眼冒精光直呼good!

  叶宛在东奔西跑中之后就安定下来,想着,不要在追逐于景色之中了,好好看看我们人类所相处的世界,好好看看人类的所作所为。

  于是叶宛就游走于城市之中了,但是叶宛并不像其他旅行者那样拥有一个目标,并且朝着那个地方去,叶宛是属于那种随波逐流的那种,随便选一个方向走,去到哪就算哪,不管三七二十一。

  除去疯狂寻找风景的时间内,叶宛在一年里去了二十多个城市,被每一个城市独具的特色美收服得服服贴贴的,但是同时也看到了每个城市暗藏的黑暗面,让她不由得抿唇深思。

  叶宛每次都会在一个城市里留个十几天,每次都会像没有定居的幽魂一样在街道上人群里游走,但是不同的是,别人即使再这么奔波,始终有一个目的地,而她,纯属只是出来游玩的。

  到后来,在城市里留久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生出了不愿离开的情绪,让叶宛不由得疑惑,但是她并没有浪费时间去寻找答案,她只是硬压住心里的莫名其妙,收拾后东西后就匆匆离开,前往下一个城市去。

  空气中留下她来往的飞尘,道路中留下她来去的脚印,城市中留下她游走的痕迹……

  叶宛抬起手擦去眼角的泪痕,愣愣的看着白色到病态的天花板,突然觉得心里渐渐泛起冷气,连带着身体也逐渐变冷,仿佛置身与冰窟里一样。

  在这次旅行中,当然不是事事都是顺利的,发现的意外很多,但是好像又不是意外,而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很矛盾也很和谐,却让人云里来雾里去——搞不懂。

  叶宛想起自己的一次旅行,尽管途中很多次都有迷茫感,但是不严重,下一刻便看到了自己的道路,但是那一次的迷茫感像大海一样侵袭而来,淹没了叶宛的所有感官,只剩下一片颤栗。

  叶宛从来没有像那一刻一样真正认识到地图或者认识路的重要性,她就像一叶孤舟一样在海中流浪,却天南地北地找不到方向——是的,叶宛迷路了。

  那时候她正处于沙漠的边缘地区,方圆十里内看不到半个生物的存在,当然,不算走错路的叶宛和那些顽强的仙人掌的话。

  那时候烈日炎炎,太阳仿佛不爽了一般散发着超高温度的热量,像是撒气一样全部倾泄在地上的事物身上,红色的圆脸看起来是那样狰狞,仿佛能从中找出一双喷着火的满含愤怒的眼睛,就像盯上了什么一样直勾勾地盯着地上仿佛静止不动般的弱小的‘蝼蚁’,随时随地可以喷上一束火焰结束他们脆弱的生命。

  一望无际的沙漠仿佛就是太阳的帮凶,没有限制的吸收着太阳散发的热量来温暖自己,却苦了那些在沙漠上的人,要忍受这种随时会被烤焦的温度,还要穿着长长包裹住全身的防晒衣,真是热上加热,让所有人抱怨不已,却不敢脱下来——因为在沙漠,紫外线对于其他地区来说是比较高的,如果不穿防晒衣,皮肤可能会被灼伤。

  风呼呼地吹着,呼出的气息卷起了一些沙子随风飘扬,但随后又掉落在沙漠中成了众多沙子中辨认不出来的一些了。人们以为风会是抵制炎热的好东西,但是没想到太阳已经大到连风都成了热风,吹拂在汗哒哒的身体上是格外的不舒服。心中的大石越来越重,越来越沉,心里的一线希望只剩下为数不多的仙人掌了。

  是的,仙人掌是沙漠里唯一能生存下去的植物,并且这种植物含有水分,而且不是一般的多!很多人能在沙漠中生存一段时间全是因为仙人掌中的水。

  叶宛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拉紧了身上的防晒衣,舔了舔自己干燥破裂的嘴唇,喉咙里面一阵干咳,极其需要水的滋润,但是她水壶里的水已经没有了,现在她压根找不到水源,就连仙人掌都没有看到一棵。

  她已经在这里走了几天了,水早就喝完了。

  嘴巴里连口水都没有了,叶宛只好忍耐住干渴,拉低了头上的帽子,拖着一双又酸又痛的脚继续走路,现在她都没想找到一个人了,她现在就想要找到仙人掌,然后把它‘开膛破肚’了取出水来喝!

  想到这里,叶宛眼睛很亮,就跟黑暗中一个高瓦数的电灯泡一样,舔着嘴唇,一副我想要喝水的苦逼样子,但是配上那副装备,看起来很凶残有没有……

  在沙漠中行走着,叶宛的眼睛如同X射线一样寻找着仙人掌,没错,就是顽强又有刺的仙人掌!但是她没找到,反而遇到了一个人……个人……人……

  叶宛:!

  叶宛表示老天爷你在耍我呢!她在找人的时候没见到半个人影,反而是随处可见的仙人掌就像是超市里的大白菜一样,但是当她在找仙人掌的时候没看到半个幼苗,反而遇到一个人?!什么逻辑!

  在叶宛抽着嘴角疯狂在心里吐槽的时候,那人发现了叶宛,急急忙忙跑上来,老头还是待叶宛不薄的,那人带着水壶,水壶里满满带着救命的水啊!

  那人就直接把壶口放在叶宛嘴边,叶宛意识已经有点迷糊了,看到水就跟饿狼看到食物一样扑上去,抱着水壶咕噜咕噜地喝起来了,瞬间水壶里的水就没了。

  叶宛感觉浑身舒爽!脚也不酸不痛了,人也精神了,但是回过神来就是这种场面真的好吗?叶宛歉意地朝着那人一笑,说道:“谢谢你的水,对不起,我把它喝完了……”

  还没等叶宛表达表达歉意就被打断了:“没关系,本来就是我自己拿给你喝的,所以你不用在意。不过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沙漠里游荡,还是一个小女孩呢。”

  第五章

  那人是个中年男子,长相平凡,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值得在意的东西,但是带笑的眉眼看起来十分顺眼,温和的语气停在耳朵里更是十分舒服。

  叶宛看中年男子在沙漠里也没有多紧张,眼底也没有一丝担忧的神色,只是一片坦然和清澈,几乎就要让叶宛怀疑他认识沙漠里的路了,但是转眼一想,貌似不太可能。

  “我本来是来游玩的,但是不小心迷了路,所以才会在沙漠里飘荡的。”叶宛觉得中年应该是个老实人,连在沙漠里至关重要的水都可以让别人喝,还要防备什么呢?

  “游玩?”中年男子疑惑地重复了一句,然后咧着嘴笑开来,看向叶宛的眼底多了丝欣赏,竖起大拇指说道:“小姑娘胆子真大,竟然敢到沙漠里来玩。”

  这话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欣赏和夸奖而已,叶宛也就不客气地接受了,点点头,叶宛抿了抿唇,刚刚想开口问话,不料听到中年男子的话。

  “不过迷路了啊……”中年男子摸了摸下巴,用同情怜惜的目光看了叶宛一眼,说道:“还好你遇到了我,我认识这里的路,我可以带你出去呢。”说完一脸骄傲地看着叶宛,好像邀奖一样。

  叶宛顿时喜出望外,再加上中年男子的表情实在是太可爱了,叶宛忍不住噗嗤一笑,赞扬道:“唉?好厉害呢,叔叔竟然认识这么大的沙漠里的路!”

  中年男子闻言身后仿佛翘起了一条狗尾巴,还在不断地摇动着,那得瑟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让叶宛不由得偷偷地笑了。

  在中年男子一句得瑟的“那是!”下,两人启程准备走出沙漠里,这中年男子还真的是认识路,带着叶宛在空荡荡的沙漠里左拐右转的,没有一天的时间就走出了沙漠来到了最近的城镇。

  谢过中年男子之后,叶宛就看着中年男子再次会到沙漠中去,过了一会儿转身就走……

  那位中年男子是专门寻找在沙漠中迷路的人并且负责把他们带出来的人……

  叶宛想起那个可爱又真实的中年男子,嘴边不由得挂起了一丝笑容,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虽然像中年男子这样无私奉献的人不多……

  想起这里,叶宛就想起了另一件事,那个人也是一样帮助了她,并且跟中年男子一样救了她一命,否则,她叶宛有几条命都不够折腾。

  那一次,叶宛记得是下雨天……

  饿,好饿。

  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饿,叶宛蜷缩在床上,微微抽-着,眼睛早已经混浊,看不清任何东西,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而已。

  叶宛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饭了,不是她不肯吃,而是没有钱,你问她为什么有钱去住旅店?因为这是旅游社付的钱,所以她才能住。

  叶宛很穷,身上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而且这几天都找不到临时工,而稿子还在审核,导致了她生活费不够,连饭都吃不起了,只能默默忍受着饥饿的肚子不断地控诉。

  呼……

  呼出一口浊气,叶宛已经连动的力气都已经被透支了,现在的她宛若破布娃娃一样躺在床上,一动都不能动。

  努力挣扎着起身,靠着仅剩下的力气撑着身子,一步步艰难地移动到桌子旁边坐下,缓慢地端起茶壶倒水,然后一杯杯往肚子里灌。

  “咕~”大声的声音在静寂的房间里如同响雷一样,叶宛只能无奈地感觉到:水越喝多,肚子不但没有填饱,反而更饿。

  这个认知让叶宛砰的一下趴在桌子上,她的眼睛已经闭上了,呼吸若有若无,好像一会儿就会断气一样,手脚软趴趴地垂在身侧,摆动着。

  房间里面安静了很久很久,仿佛被按了暂停键一样,所有的东西都一动不动的,连趴在桌子上的人也没有一点动静。

  嘀嗒嘀嗒……

  突然有什么声音传来,清脆空灵,直接传入叶宛的耳朵里。她动了动,奋力抬起头来,却一点都办不到,叹了口气,无奈只是将头转了个方向。

  正对着窗边,窗外已经被细碎的雨丝打湿,一串串小水珠挂在上面,因为玻璃的光滑性还不断的滑落着,看起来仿佛充满了活力。

  还好,我把窗子关掉里,不然雨就要打湿房间了。

  唯一的念头就是这个,叶宛迷迷糊糊地想着,如同灌了铅一样重的脑袋终于不负重任地低下了——叶宛整个人晕倒在桌子旁边。

  嘀嗒嘀嗒……

  雨看似温柔和蔼,但是却是毫不客气地砸在地上,花草上,窗户玻璃上,房顶上,天台上,发出拍打的声音,清脆悦耳。

  看起来宛若千金重的云层遮挡住光芒四射的太阳,厚厚地一层仿佛再压上一样东西便会不堪重负地掉落下来,在地面上砸出一个大坑。

  雨丝密密麻麻的交织在一起,连接住天上和地下,仿佛使者一般,为天地传递着各自的问好,同时为云彩和田野传达着各自的感情。

  但是,雨伞这个人类发明的东西却阻挡了它们想要亲近的人类的心,一次次排挤它们,一次次撇开它们,它们狠狠地滑过雨伞落在地面上……

  “医生,她没事吧?!”一个焦急的声音,声音放得很轻,而且故意压低了,显然是不想要吵醒某个人。

  医生推了推眼镜,看着手中的病历单,眼底滑过一丝犀利和好笑,微微眯起眼睛,说道:“没什么大碍,只是几天没吃东西了,饿得受不了而已。小姑娘,你既然这么着急她,平时就多给她吃饭。”

  原先那个焦急的声音的主人听出了医生的弦外之音,原本急切担忧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闻言不由得抽了抽嘴角,解释道:“医生,你误会了,我并不认识她,只是看到了便把她送到医院来。”这年头做好人都要被误会,绝对要解释清楚啊!

  医生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看向那人的眼神带了些‘孺子不可教也’的意思,没有说话,拿着医用听筒走了出去,边走边形象地失望叹气。

  那人——一个女生默默捂脸,这年头坏人不能做,但是好人不好做有木有?!我只是个路过的好心人而已!为什么要承受这样子的误会呢?!还我清白啊!

  在心里咆哮完了,女生立刻恢复了温和的微笑,弯弯的眉眼看起来十分俏皮可爱,嘴边的弧度上扬四十五度,不露齿,看起来标准得很!迈着小碎步,女生走向叶宛的病房。

  这是……哪?我……怎么了?

  叶宛的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入眼的是洁白的天花板,和旅店里棕色的天花板是不一样的眼神,让叶宛有些懵了。紧接着就是动一下就觉得累的状态让叶宛心下慌张起来。

  等意识都回归的时候,叶宛呆呆地眨巴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时没有反应过去,呆呆愣愣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可爱,比起往常多了些不符合她气质的呆萌。

  “你醒了?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耳边突然传来如夜莺唱歌的声音一样好听悦耳的声音,妹子的音色,带着独特的关心。

  叶宛转过头去,入眼的就是笑得一脸温和、眼底带着真诚的关心的女生,这个女生一手里还拿着一个苹果,一手拿着刀,显然是在削苹果。

  “你是谁?我怎么了?”开口的声音沙哑得难听,就像锯子锯木头时发出的声音,吓了叶宛一跳。

  女生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声音一样,依旧一副温柔的淑女样,她放下手中的苹果和小刀,给叶宛到了一杯水,发现叶宛还躺在床上没办法喝之后,才放下水扶起叶宛,这才把水递给她。

  在叶宛喝水的时候,女生回答道:“你因为太久没吃饭了,所以身体受不了晕倒了,我发现了之后就把你送到医院来了。”看她眼底一片清澈,完全没有撒谎时不自觉的心虚,叶宛想了想,决定相信她。

  “这样啊,谢谢你。”叶宛朝着女生露齿一笑,眉眼弯弯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清秀,为她苍白如纸的脸色添加了一抹色彩,也冲散了她身上的淡漠气质。

  女生摇了摇头表示不用客气,微微撇起眉头,说道:“你为什么不吃饭呢?”语气里含着疑惑和不赞同,女生的眼神紧紧地盯着叶宛。

  叶宛愣住了,而后沉思了一会儿才向女生说明了原因,但是这个原因让这个无时无刻不散发着温柔气质的女生抽了抽嘴角,表示不忍直视好吗?

  “好吧,我住在你房间的隔壁,同样也是旅游的,多多指教了。”女生跟叶宛互道了姓名之后说道,扬起的唇瓣里微微透出一点牙齿的洁白,伸出纤细的手。

  “多多指教。”叶宛握住女生的手,同样莹白的手交握,两个人算是建立起了友情了。女生的友情就是这么奇怪,莫名其妙就好上了,问理由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个人就这样聊着,说着两个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说来也奇怪,她们两个人的兴趣大部分都相同,所以也十分有话题,聊得倒也是很有兴致。

  叶宛在医院住的这几天好吃好住地供着,虽然只能呆在病房里面输营养液,但是因为那个女生的陪伴让叶宛觉得倒也不是那么无聊和难以待着,反而有一种遇到知音的感觉。

  女生也是这种感受,所以一整天都在病房里陪着叶宛,除了要处理什么事情或者出去买东西之外,她几乎没有出过病房,一直和叶宛聊天,两个人最近新迷上了一本书,正谈得热火朝天呢。

  女生也是一个人出来旅行的,叶宛没见过有朋友来找她,最终是听不不小心透露哦出来的话里才猜测到的,对此叶宛觉得她们两个有点相像,对她也就更亲密了。

  到后来,叶宛和女生不得不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了,女生要回去读大专,而叶宛也是继续游玩下去,看遍整个祖国山河之壮阔。

  两人都知道总有离别的时候,即使早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到了真正来临的时候眼圈还是忍不住红了,还是舍不得了,最后两人留下了联系方式,说要多多联系。

  这几年内她们依旧保持着电话或者QQ联络,感情非但没有因为分割两地的原因而破裂生疏,反而更加的好了,从两人一谈便要说上很久看出来。

  ……

  叶宛想起她就忍不住嘴边的笑意,勾起的嘴角仿佛落在雪中一朵红色的花朵,鲜艳显眼,却是美丽动人。

  翻来覆去,却觉得怎么躺都觉得十分得不舒服,啧了一声,叶宛如鲤鱼挺身那样猛地坐起来,抬起双手揉虐着自己本来就因为翻来覆去而乱糟糟的头发,把它的凌乱程度再次上升一个层次。

  她有些不耐烦,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心里堵堵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而且他也很久没打电话过来了……

  他,是一个流浪者,叶宛的好朋友。自从叶宛买了手机,他们经常电话联络,经常三天两头打一次电话,那电话费跟不用钱的一样哗啦啦地往外流,想着叶宛都觉得心痛。

  叶宛猜测,可能是因为太忙了所以没有打电话过来,这么一想,心里的担心便有些小了,但是依旧存在。叶宛逼迫自己不去想,只是没有了电话里头那个暖男的关心,她觉得好不习惯。

  第六章

  双手撑着床,高高仰起头,任由柔顺的头发顺着肩膀倾泄而下,叶宛突然觉得有点累了,但是又焕若她的错觉一般感应不到,就这样一直周而复始地折磨着叶宛。

  天已经充满了深邃的黑色,点缀着的星星许许多多围在皎洁的月亮周围,尽情闪烁着光辉,不过,却始终遮不住月亮的亮度。可是星星何其多,月亮永远只有一个,因此,星星组成的‘银河’就可以和月亮的光芒相提并论了。

  天气比起中午的时候稍稍降温了,并且有机会还吹来缕缕冷风,让人舒爽不已。对比一下中午时候的热风,这时候的凉气就像是贵重物品一样让人觉得珍贵、美妙。

  夏夜中技艺高超的演奏家——知了正在树上展现着它美妙的歌喉,旋律协调,美妙如斯,伴随着天空上璀璨的明月星星图真是让人从心底里感到惬意。

  月光透过阳台上落地窗的玻璃投射在地面上,留下一大篇黑暗得仿佛化为腐朽那样子的阴影,也挥洒下点点滴滴的冷光,冷若冰霜的感觉让人觉得舒服得很。

  改为手肘撑起身子,叶宛斜眼看向窗外丝丝冷风吹来,吹拂她的三千发丝,带起来舞动,在空气中翻飞。浑身也因为这凉气舒缓了一些,叶宛满足了叹了一口气眯起眼睛享受这过程。

  她的脑子一刻都没有消停,这会儿又开始了‘胡思乱想’,但是反应出来的又是一片空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叶宛突然觉得奇葩或许就是这样的,她自己被自己绕晕了,眼睛变成蚊香眼,不断地转啊转啊。

  此时时间不晚,叶宛当然也就睡不着,她一个鲤鱼挺身坐直了,然后伸出纤细的手拿过床头边的包包,把包包里的手机、相机、笔记本都拿出来,还拿出几个充电器。

  她只是把东西放在床上,然后寻找着插头。她乱糟糟的头发像个鸡窝一样顶在头上,一眼看上去跟个疯子一样。

  插头插头……

  嘴巴里默念这两个字,叶宛找得很仔细。‘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叶宛找到了。她心满意足地让三个数码东西都充上电,然后才哼着歌躺回床上去当干尸。

  “铃铃铃......”正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充电的手机突然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伴随着一阵阵地震动不停地移动着,因为频率太高而不停拍打在桌子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叶宛慢吞吞地起身,心里虽然疑惑是谁打来,不过她还是动作不慢的起身去接听了。之所以疑惑是因为叶宛的电话号码只有叶爸叶妈、之前送她去医院的女生,还有她的一个朋友知道而已。

  叶爸叶妈打来的电话来,来电铃声不是这个,而是叶宛为他们专门设的,是叶宛自己录的;而那个女生的电话铃声则是她们两个都喜欢的一首歌;而她朋友的则是她朋友叫她弄的一首日文歌,据说是新番东京食尸鬼的主题曲,没错她朋友喜欢看东京食尸鬼。

  至于其他,也就编辑知道叶宛的电话号码而已,但是叶宛下午才跟编辑联系过,而且刚刚看了一眼笔记本,QQ上也没有被轰炸,所以叶宛推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几率说明这个电话不是编辑打来的。

  叶宛拿起手机一看,果然,一串陌生没看过的电话号码,而不是备注的‘编辑’,她心里的疑惑更重了,到底是谁给她打的电话?下回合我们将揭晓,请锁定本屏幕不要走开......

  啊呸呸呸,画风错了,说到叶宛拿起手机,纤细的手指在上面划了一下,便阻断了欢快的铃声,放在耳边却没能如她所愿地听到电话另一头传来的声音,叶宛抿了抿唇,试探性的出声:“喂?”

  依旧平淡的声音,就像是一个高冷一样‘不食人间烟火’,仿佛在刚刚在床上翻滚的人不是她一样,不过从这可以看不出来叶宛已经平静下来了。

  “......”电话另一头还是没有声音,安静得很,所以叶宛也只能听到絮絮有序的呼吸声,喷洒在耳朵里似有似无,叶宛垂下眼,手中把玩着数据线。

  突然,叶宛的手停顿了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默默把连接着手机的数据线拔下来,然后再次默默挪会床上坐着,然后静静地听着电话。

  是谁跟她说过,在听电话的时候手机千万不能充电呢?她忘记了,不过她把这句话记得牢牢的,因为当时那个告诉她的人拿给她看的那种照片她还记得,一双手被炸烂了的照片。

  “.....”电话那头还是没有出声,叶宛也没有出声,空气中两个人通过一个小小的手机在两个地方开始了沉默的拉锯战:你不说话我也不说话,外面两个杠上了,看谁坚持的时间久!

  叶宛是无所谓,反正电话又不是她打过去的,花的也不是她的钱,她用不着在意不是吗?于是她抿紧了唇,拿下手机,点了免提键,然后自己躺下去,把手机放在枕头边。

  两个人还真是耐心十足,竟然就这样足足没说话了十分钟,一个两个就像忘记了一样都做着各自的事情.....不对,应该就叶宛一个,电话那头的人看不到再干嘛。

  打电话过来的人真不知道是恶作剧还是恶作剧,即没说话也没有听到别的声音,完完全全的安静,安静得让人觉得压抑,受不了,不过叶宛除外。

  最终,终于有人说话了,不知道是因为觉得浪费电话费是可耻的事情还是觉得不耐烦了,但是如果真的是这两个理由的话那之前又为什么要浪费那十分钟呢?!

  “叶宛,是我。”低沉的声音富有磁性,低声说话的时候就像是贴在你耳朵边说话的感觉,让人不禁脸红心跳。但是叶宛是什么人?叶宛是他朋友,早就已经免疫了,再加上她那副‘我是高冷我怕什么’的样子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表情。

  一听到这个声音,就算是叶宛也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她默默扶额,心想,作为一个暖男你这么做真的不是在耍我?真的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叶宛抹了一把脸,面上还是面无表情的,她用清冷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嗯,是你。”莫名其妙的,电话那头的人听出了咬牙切齿的意味。

  电话那头的人忍不住轻笑一声,笑声比起说话的声音要清脆得多了,笑意满满的,他说:“对,就是我。咳,别生气啊我就是开个玩笑对吧?”最后还干笑几声。

  叶宛下意识点点头,最后发现他看不到之后才微微启唇,但是她什么都没说,撇着眉头,转着眼珠子似乎在思考着应该说什么才好,最后没想出一个头绪出来,也就沉默了。

  电话另一头的人见她好一会儿都没说话,以为她生气了,手慌脚乱地连忙解释:“唉?叶宛?生气了?抱歉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声音无力,听得出男生真诚的歉意。

  叶宛抿了抿唇,下意识不想让男生误会,于是手机传去叶宛平淡无波的嗓音:“没有生气,我在想事情。”很正经的声音,让男生不由得心生疑惑。

  男生眼睛一亮,他很好奇,叶宛居然在想事情?太奇怪了好不好!他对叶宛说道:“你在想什么事情?分享一下OK不?”声音音量微微提高,对叶宛表达了他很好奇。

  叶宛觉得也对,自己没想出来的事情让男生帮自己想想貌似也是可以的,所以她就放弃了想要自己想出来的,对男生说:“其实我想不通的事就是这号码是谁的,明明就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男生闻言体验了一次大跌眼镜是什么滋味,他略感疲惫:“就为这事?”跟叶宛相处很难跟上她的脑电波,这是男生悟出来的道理,他觉得他是对的。

  叶宛‘嗯’了一声,闭上嘴巴,等着男生的话。男生突然觉得还能和叶宛沟通的他真是厉害,无奈说道:“这手机是我现在打工的地方一个同事的,我手机停机了。”

  叶宛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几天男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原来是停机了啊;怪不得男生跟她耗了十分钟都不心疼话费,原来不是他的手机啊。一瞬间,叶宛茅塞顿开。

  “你现在在打工?长期还是临时?”叶宛既然已经知道了就没有再说手机的问题了,反而抓住了男生话里的另一个重点,诧异1地问道。

  男生是个流浪汉,叶宛很清楚,但是不是因为他没能力,而是因为无父无母的他跟叶宛一样不想要被束缚在一个地方,他想要自己走出一片天地,叶宛曾经听他说过一句话:“这世界上,贪婪的人很多,所以我不想跟他们争,我宁愿当一个流浪汉,能够吃饱喝足有个地方住又可以了,这样容易满足的人更幸福。”

  当初叶宛也是因为这句话跟他产生了共鸣,所以两个人才成为好朋友的。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其实差不多,一样是用双脚走过每一个地方,一样是靠打临时工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叶宛问这话其实是有点试探的意思的,因为男生的话里没有加上任何时间,而他最后一次电话则是在两个月前,并且从他的话里来看,他似乎跟那里的同事很熟悉,叶宛心中突然有了一个答案。

  “长期,我安定下来了。”手机那边沉默了很久一段时间,然后男生才悠悠然回答,声音有些缓慢,却充满了坚定,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叶宛随着这个答案,也跟着沉默了,果然是这个结果吗……她很平静,没有一点震惊的样子,也没有一点不相信的样子,她平静地一如往常,“为什么?理由呢?”

  听到问话,男生才松了口气,乖乖的回答:“我累了,不想要再这样下去了……你懂我的意思的。”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疲惫,又带着一丝歉意:“抱歉,我没能和你一起坚持下去……”

  叶宛很快就打断了他的话:“没事。”她的心里竟然觉得这样很好,她觉得男生能找到一份工作好好生活,是对他灵堂上的父母的安慰,于是她的声音微微带着笑意,说:“这样很好。”

  男生微微有些愕然,“真的?你……”随后才回过神来微微一笑,满含笑意,柔声说道:“如果你累了,就跟我一样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你爸妈也会很高兴的。”听话里的意思,他知道叶宛累了,不想要继续下去了,但是碍于他,所以她坚持了下来。

  叶宛闭上眼睛,双手交叠,手背抵着额头,发出一声单音。两人沉默了很久,最后叶宛长长呼出一口气,睁开眼睛勾起嘴角,对男生说:“我知道了。”

  “我很累,我不喜欢那种靠别人的生活,你知道吗?因为没钱吃饭,所以很多次都是一同旅行的人请我吃的,说好听点是请,说不好听点就是施舍了。自由职业者,也就是个没钱的流浪汉而已。”叶宛叨叨絮絮跟男生说了很多,声音依旧平淡,但是湿润的眼角和红眼圈暴露了他,但是男神看不到。

  男生一直静静地听着她说话,没有插口,最后一句话就是:“我决定要落叶生根了。”

  两人再次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在男生的同事的催促下挂了电话,叶宛拿着电话,脑海中浮现男生的同事看着手机话费时欲哭无泪的样子,还有男生窘迫的样子,不由得轻笑出声。

  但是很快她就开始了搜寻可以定居的城市,爬下床,叶宛让手机充电,拿起笔记本和充电器,在床头旁寻找着插头,还真让她找到了一个插头,但是离得有点远,好在数据线够长,所以叶宛也就没有心理负担地插进去充电了。

  翻开笔记本屏幕,叶宛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亮着的桌面发愣,双手搭在键盘上却不知道怎么动手。就这么发呆了一会儿,她突然从包包里拿出一个黑框眼镜戴上。

  这是没有度数的眼镜,是叶宛为了防止看电脑过度近视用的,她有时候睡不着的时候习惯性拿起笔记本刷刷新闻上上QQ,然后便是写写散文,记录一下自己的旅途,但是在晚上看笔记本容易近视,所以才买了这个眼镜。

  叶宛慢慢移动着手指,磨蹭着键盘的按键,思索着要怎么样才能找到适合她还有她喜欢的城市安定下来,她移动着键盘上的鼠标,点开浏览器——百度。

  显眼的“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几个字眼映入眼帘,叶宛把鼠标移动到搜索框里去,输入她所在的这个省的名字,然后按下回车键,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列着无数条消息的页面。

  叶宛点进去第一条,第一条是这个省的百度百科,出现一个堆密密麻麻的字,让叶宛看了不禁直呼头疼,她忍耐着关掉屏幕的冲动,认真地看着眼前详细的内容。

  第七章

  各种分类分科,什么‘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历史沿革’之类的小分类让叶宛猛抽嘴角,耐着性子一条条看过去,她看得很详细,不一会儿就了解到了她所在的这个省的历史的伟大。

  拉下去,终于看到了‘行政区划’这个版面,她顿时就来了精神了,耸搭着的眼睛立刻睁得大大的,很仔细很认真地看过每一个字,下面有一张所有城市的名称,显示着可以戳进去的蓝字体。

  叶宛也不嫌麻烦,打算从第一个戳到最后一个,于是她立马动手,先戳了第一个——A市,眼前出现了一个排版清晰、干净且详细的资料。

  叶宛也一道道看下去,名胜古迹、历史文化、旅游景点一一在她眼底剖露出来,她手指移动着,就算是戴着眼睛也挡不住她跟最大瓦的灯泡有得一拼的眼睛。

  看起来貌似不错,不过不符合叶宛想要的,名胜古迹不是很多,而且都是一些历史比较近的,这让叶宛觉得很不爽,她喜欢历史跨度大的,因为她喜欢看历史古物;历史文化虽然很多,但是叶宛不喜欢;旅游景点就不用说了,都是人工制造景点,而叶宛喜欢大自然。

  综合以上条件,叶宛很快就点了右上角的红叉,点开第二个城市——B市,B市跟A市的排版是一样的,一样干净详细清晰,但是B市的文字有种让人觉得舒服的感觉。

  【以下为自编或借鉴,请勿当真】

  B市的名胜古迹不少,但是很有名气,比如其中之一的山庄——避寒山庄,叶宛一看这个名字便十分好奇,于是百度了一些,查到了这座山庄的来历:

  避寒山庄是当时近代皇朝的一个皇帝,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所修建的一座山庄,这个皇帝几乎每年的秋末冬初便会启程去避寒山庄躲避寒冬,而且还在里面处理内务。

  据记载,在那个时候,王朝的首都天气十分的寒冷,已经达到了零下十五摄氏度以下,天天下雪,地面上的雪几乎都能够淹没人们的膝盖里。

  当时的百姓都会在秋末冬初的时候迁居,暂时先搬到不在首都立马居住的亲戚家里去住。皇宫也是这样一番场景,但是要更加严重,皇宫里常常冻死人,死过的宫女太监不下百个,连皇帝都不敢出门了,因为太冷了,导致早朝都不开了。

  但是皇宫里的所有人都走不开,因为这皇宫便是皇帝的家了,而皇帝又不可能说带着三千后宫和膝下的儿女一起去大臣家里挤着吧,这样有损皇家风范,于是皇帝开始了苦思冥想。

  在一年的春天,那时候冬天刚刚过去没多久,密谋已久的皇帝朝着大臣们下达了一个命令:要在一个四季温度变化不大且冬天不是很冷的地方修建一个避寒山庄。

  大臣们面面相窥,最后只得领命,在现在的B市这个冬天不冷夏天不热的地方修建了避寒山庄,避寒山庄只修建了一年,在皇帝的催促下大臣也就急急忙忙地修建完工了,第二年的冬天皇帝就带着所有的家属住进去了,不过宫女太监放出宫回家去了,除了一下没有家的。

  避寒山庄虽然修建的时间不长,但是里面的布局十分的规整,它可以分为两处——宫殿区和范景区,范景区又可以分为湖区、平原区和山区,里面的风景都是自然风景,十分的美丽好看,内还有皇帝钦定的36景,处处好看得紧;而宫殿区则是拥有殿、堂、楼、馆、亭、榭、阁、轩、斋、寺、等建筑100余处。

  避寒山庄的周围坐落着很多院子,金碧辉煌,是大臣们所修建的暂时住处,因为要上早朝得在前一天赶过来,都是在这个暂时住处住的。避寒山庄朴素无华,跟周围的院子形成一个鲜艳的对比,反而有种处于暗处的感觉。

  到今天,避寒山庄和周围的院子被纳入名胜古迹中,还是国家重点保护地区。

  这一些都莫名其妙地戳中了叶宛的萌点,让她双眼发光,其实叶宛也是个不怕热就怕冷的,这个避寒山庄可以说是非常对她的兴趣的,让她想要去看看。

  叶宛继续搜索着B市的消息,这一次她决定从历史文化入手,她摩挲着手掌跃跃欲试,在百度百科的目录下找到了历史文化这个板块,戳进去仔细查看。

  B市的历史大部分都是关于避寒山庄那个皇帝的,也有一些历史古书,都是从之前流传下来的绝版,让叶宛不由得双眼发光,想要抱着这些书看上个三天三夜,但是这些书都在博物馆里摆放着,是不允许接近的,三米都不可以。

  叶宛叹了口气,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了,她在一推字里抓到了重点:那几本古书都是从民众手中来的,只要能找到那些人,就可以从他们的口中得知这几本古书的内容了。

  叶宛再次拉下去,找了一下‘旅游’这个板块,旅游这个板块的景点还是很多的,有一个地方把叶宛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连眼睛都舍不得移开。

  那个地方是烛龙山,烛龙也叫做烛九阴,乃是中国上古的创始者,龙头蛇身,浑身是赤红色的,身长大概千里,他的眼睛是日夜的象征,睁眼为昼,闭眼为夜;它吹气是冬天,呼气是夏天;它既是神,便可以不吃不喝不休不眠。

  烛龙山的传说很是神奇,传说在上古洪荒时期,烛龙在天地间游荡着,有一日感到累了便降落在现在的B市休息,它这一休息便休息了千万年,直到有一日化身成一座山,称为“烛龙山”,也因为烛龙也称“钟山”,不过由于南京有座也叫钟山,所以已经默认称为烛龙山了。

  烛龙喜阴,所处的地方“积冰”、“不见日”、“天白皓皓”、“寒凝凝”。而烛龙山这地也是四季凉快,冬天时更是寒风呼啸,这是B市一美妙景区,这让当地居民更加相信了烛龙山乃烛龙所化的传说。

  烛龙山上修建着一座寺庙,名为“龙神庙”,是为了烛龙修建的,这里常年香火绵延,很多当地民众来拜祭,祈求烛龙保护他们平安,而B市这几年更是蒸蒸日上、无灾无难,这显然让当地居民更加相信烛龙是他们的守护神了。

  烛龙山上全是树木,四季的树木都有,春天,在居住处一眼望去,四面都是绿色,还点缀着花苞儿;夏天,在居住处一眼望去,四面依旧是绿,却没有了花儿;秋天,在居住处一眼望去,四面都是棕色,还有红彤彤的果实;冬天,便是散发着香味的梅花了。

  因为这个地方是当地居民最喜欢的地方,所以便在山上大肆修改了一番,将烛龙山弄成旅游景点,吸引着更多的人来观赏。而因为修改,烛龙山上的建筑多了许多,也好看了许多。

  烛龙山被列为世界重点保护景区之一,也是名胜古迹之一,这无疑为烛龙山增加了来访客,也让当地居民更加的骄傲。

  叶宛看得是直流口水啊,她可是山海经的忠实小粉丝的,这个烛龙山无疑坚定了她要去B市的念头,于是叶宛握着拳头,眼底里全是必胜的火焰,她决定了,这次就在B市常住下来了!

  然后叶宛关掉笔记本,怀着激动无比的心情陷入了香甜的梦乡。

  第二天,叶宛真的就像她跟旅店老板所说的那样子早早就起来了,收拾好了东西她就打算前往B市了,而且B市离这里不是很远,所以很快就可以到的。

  叶宛把钥匙放在房间里,虚掩着房间门,就离开了。这时候太阳只是露了个尖尖角而已,天空才刚刚泛起鱼肚白。

  叶宛并没有搭车坐车,她只想要靠自己的双脚走到B市,她站在大街上。因为时间太早了,所以现在街上并没有多少人。叶宛抬起双手平伸在两侧,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呼出来。

  B市我来了!这里,我走了!

  她毫不留情地转身,脚步很快,像是什么都没留恋一样,但是她面上红红的眼圈、眼角的湿意以及紧咬着的嘴唇暴露了她——她之所以走得那么快,是因为不想让自己流下眼泪而已,不想让自己回头而已。

  高档又不失温暖的咖啡厅、不说自己的名字却来搭讪男子、热情的旅店老板和老板娘,还有其他的地方和人,都在叶宛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心里都是满满的舍不得,但是她经历了这么多,自然也清楚,再舍不得也要走,还不如走得干干脆脆。

  经过长途跋涉,其实也不过走了一两天而已,叶宛终于到了B市。虽说只是一两天,但是叶宛为了早早到达B市,日夜兼程,本来要走三四天的路程让她硬生生走成了两天。

  B市到了,叶宛观察着这个城市,发现它跟想象中的完全一样,一样的繁华,一样的干净,一样的清新。叶宛勾起嘴角,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不过以她的性子,即使是错的她也不会再回头了。

  叶宛本来想去找房子的,但是最后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找到包吃包住拿工资的工作的话就太好了!她想了想,觉得以她的学历和这两年走出来的经历去当个导游妥妥的,而且她虽然第一次来到B市,但是由于上网了解过,所以她对于B市是很熟的。

  决定了这个目标,叶宛就背着一个看起来鼓鼓的双肩包包四处寻找着,她拿出手机找到B市的详细地图,一边比划一边走。但是她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有一个地方贴着广告单。

  无奈她只好采用最原始的方式——问人,也可以说是最好最不好的方法,之所以怎么说是因为能不能问到正确的路得看你运气。叶宛拦住一个中年男子,很诚恳地问道:“对不起,打扰一下,我先要找一份工作,但是找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一张招聘单,您能告诉我这里哪个地方在找工作吗?”

  中年男子身穿一身西装,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叶宛,心里已经有了初步的判定:“看你这双装扮和问话,你是从外地来的吧?”男子的声音没有多大谨慎和戒备,就像跟认识的人在聊天一样。

  叶宛愣了愣,回过神来点点头,然后挠了挠头发,觉得不回答好像有点不礼貌,于是说道:“是的,我本来是自由职业者,四处漂流。最近打算安定下来,觉得B市很好,很喜欢,就打算来这里了。”有时候自报家门能让别人更相信你。

  中年男子点点头,露出一个笑脸,一张老实巴交的脸上浮现出点点笑意,他对叶宛说:“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我只是说一下我所猜测的事情而已,请你不用在意。关于你所问的招聘单,在前面一点地方有一块大大的木板,上面写着招聘木板,工作都在那里,你可以去找找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工作。”

  叶宛道了声谢,就朝着中年男子所指向的地方。她走了一段时间不是很长,但也不算短,然后叶宛就看到了中年男子所描述的木板,果然在木板上面看到了“招聘木板”四个字,木板上还盯着许许多多的广告。

  这个是谁想出来的办法?怪不得街上没有看到一张单子,原来都在这里,也对,没有了广告单的污染,B市的墙壁很干净。而且B市的人都很好相处啊,刚刚那个叔叔很温柔啊。

  叶宛在心里想着,随即轻笑着摇了摇头,认真地看着面前的招聘广告,很多花样的广告,但是叶宛目标确认了,所以找起来也就简单一些,包吃包住包工资!还是导游!叶宛觉得这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了,不由得……希望再多来几次有没有?!

  叶宛撕下那种广告单,按照单子上的地址配合着手机地图一点一点找到了那个培训的地方,门边有几个人站在那里,叶宛想了想还是上前问:“你好,请问这个地址是不是这里?”叶宛指了指单子上的地址。

  那人认真看了看,严肃着一张脸,“是的,你是来应聘的吗?”看到叶宛点点头,他继续说道:“由于这个工作是不允许发生任何错误的,所以我们要先对应聘者进行培训,而且你们在培训过程的表现关系到你们能不能留下来工作,可以接受吗?”

  叶宛沉默了,静下来想了想,如果要培训的话肯定有交你如何做好一个导游,那么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接触导游这个行业的好机会,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呢。

  于是叶宛便爽快地答应下来了除了最初的思考之外没有再问那人一个问题也没有犹豫一下,就这样施施然答应了,让那人不由得诧异1地看了他一眼。

  第八章

  “既然这样,那你就进去吧。”那人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公式化地说,侧开身子让叶宛进去。叶宛背着包包就进去了。

  里面是一个很大的空间,叶宛刚刚进去便出来了一个人,说是领着叶宛熟悉熟悉这里的,顺便带叶宛去她的房间了哦。

  叶宛没辙,她本来就是第一来,不认识路是正常的,所以有一个人来领路无疑是最好的,所以叶宛也就跟着她一起走了。

  到了叶宛的房间,她让叶宛好好休息,免得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和压力而感到疲惫,叶宛很诚恳地跟她道了谢,收获了一个笑容。

  接下来的时间里叶宛一直处于高强度的培训中,老师很严厉,但是教的内容都很重要,而且还会在课堂上要求实践,力求做到最完美。

  叶宛虽然体力很好,但是脑子跟不上老师的填鸭式教学,偏偏又十分重要,所以她也就打起精神仔细听了,因此,她还没回到房间里都会睡得跟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

  好在叶宛够聪明,她大学生的脑子也不是盖的,所以她还快就掌握了这种方法,学得那叫一个灵活,让老师直呼聪明,而且叶宛脑子里所储存的东西每次跟老师分享时都会让老师赞叹不已。

  因为这样,所以叶宛只培训了几天就被通知可以上岗了,让其他培训的人眼红得很,因为叶宛是培训时间最短的一个。

  虽然被通知可以上岗了,但是她还被通知说要先去面试,如果通过了她就真的可以开始工作了。面试时间就在明天,叫叶宛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休息,为明天做充分准备,然后就是加油你可以的之类的话。

  叶宛觉得人生真是变化多端,她没有半点紧张感,而是一闭上眼睛就睡了。

  第二天。

  叶宛原以为一个小小的导游想要得到这个职位只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所以也没打算说要去准备什么,也没有什么压力,打算就懒懒散散的穿着人字托就去面试了。

  昨天她还去上网专门查了一下,现在社会的竞争力真的那么大吗?听说博士学位的人想要去面试找工作都那么难,一个大学生堕落到做清洁工。比她叶宛那叫一个惨。

  叶宛想起自己的经历,现在想想还是不错的。就算去面试当导游,这个不叫工作经历最起码还应该叫坑爹的生活经历了吧!汗颜,虽然这个不至于拿出来得瑟,但是对她的工作也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叶宛想想还真是有点庆幸自己的身世,最起码现在还是不错的。她想要过过安逸的生活,即使她习惯并且喜欢曾经的流浪生活,也是那么的自由。但是叶宛心里知道,为了心中的那个他,为了配的起他,衬得上他,叶宛宁愿放弃自己的梦眛的生活,甘愿过一份正常的女孩子梦眛的安逸,舒服的生活。

  这要是换作以前,叶宛哪有想过什么过安逸的生活,她叶宛洒脱的性格一直都是改变不了的,这或许现在也就变成了她改变不了的毛病了吧。

  是不是应当庆幸,叶宛终于开始有了一个女孩子就应该拥有的梦了吗?

  曾经的叶宛很大气,不知道或者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女人吧,更不必要求她做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了。

  叶宛其实有时候自己也挺为自己可惜,她有想过变成那样的女孩子,但是她也早已发现自己根本就不适合,迫于环境的无奈罢了。

  可是现在是不是可以说是圆了她的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但好像对自己有重大意义的愿望罢了。叶宛也有点欣慰了,一个对他来说其实只是很小很小的导游面试,原来可以引申出来那么多的感悟和道理吧。

  现在不管她是不是已经变成一个温柔的女孩,最重要的一点,她也有女孩子所向往的王子梦,在她的身边也有这么一个朋友,安慰她,照顾她,陪着她。这也是叶宛想要安定下来的原因之一。

  叶宛有时候会幻想以后会怎么样,她跟他以后是不是永远可以在一起呢?话说,这应该是每个女孩有在想的吧!每个女孩都一样的希望能够一辈子的跟自己爱的人一直一直在一起,不分开,甜甜蜜蜜的。

  想到面试的事情,叶宛觉得不论到时候有多少的竞争对手,她叶宛也能成为里面的冠军,她就是这样的性格,不知道是该表扬她自信还是个该批评她也太争强好胜的好。

  不过,最切合实际的就是叶宛的地理知识的确不输给别人,她可是一名自由流浪者,所去的地方无数,所以见识的也比别人要多得多,所以熟悉的地域是十分辽阔的。这也是一名优秀的,合格的导游该有的特点,品质吧。她叶宛觉得这个导游的职业她是肯定要定的了。

  她看着窗外的天,现在已经是黑夜了。天上挂着一轮明月,繁星在围绕着月亮一眨一眨的,使得叶宛也十分向往那里的黑夜,而不想白天早点的到来。

  是吧,一切都那么的顺利,一切都那么的衬合她的心意,都太顺利了,顺利得就连叶宛自己也不敢相信,总是感觉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因为这些对以前的叶宛来说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所以她很庆幸自己做了这么一个决定,令现在的她感到十分的满意,满足。古人不是说要知足常乐吗?说的大概就是叶宛这类的人了,就是得了一根棒棒糖,恐怕她也会开心得连自己姓什么也会忘记了吧!

  哈哈,不知为什么,想到自己里叶宛想笑。她太天真了,的确,是太天真了,但是在这么一个竞争的社会天真点有什么不好的,难道要像众人皆醉我独醒那样的可怜,那样的先知吗?

  叶宛没有,她也不想变成那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人活着太累太累了。这不是叶宛想要的生活,不是吗?所以保持健康阳光的心态也是叶宛所要需要的,其实现实生活中的叶宛大概也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吧。

  她不争,不抢,不虚伪,不做作,不会贪婪得想要什么,而去不顾一切的用尽各种手段和心机去得到。叶宛很满意自己,也很满意自己的生活,无论是以前的自由流浪者的身份还是现在的未来城市人身份。叶宛也都还是随着境况而变化。

  这么个女孩,是那么的知足,那么的天真快乐。

  看着月色凝重,眼见天已经开始黑了。也开始了星星们的活动,现在是他们的世界,人们也开始休息,卸下一天的疲惫,终于有了休息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

  叶宛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发呆了几个小时,现在已经很晚很晚了。她也感觉到自己应该好好休息了,否则第二天精神不好的话,导游这事可能就真的这么的给黄了也说不定。

  洗漱完毕,她刚想睡下时,电话打来了。她懒懒的爬了起来,幸好她也只是刚刚睡下,否则要是吵醒了她,她叶宛可是要大发雷霆的。

  她这个人本来脾气是挺好的,平时可以开玩笑,但是千万不要在她睡觉的时候吵醒了她,否则她叶宛会没完没了的。说不定连朋友都没的做了。有一句话叫做:“友尽!”但是下句话是——不要爱情。

  “喂。”叶宛知道打来的是她的朋友,或者说她现在的管家公吧。现在打过来,叶宛知道肯定是为了明天她要去面试的事情。

  叶宛就是觉得这个男生真的好暖好暖。即使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对待别人可能是那样,但是对自己是绝对不会的。对待自己,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他总是会像一个老妈子一样,叮嘱了她一切的所有事情,就像把她叶宛当成一个小孩子一样,叶宛很喜欢他这个男生,也觉得这样子真的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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