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详尽的供述,让某些人坐不住了。
此人正是当年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
他心里很清楚呼格案当年是如何定案的。
如今真凶出现,他该如何应对?
他竟然利用职权之便,单独提审了赵志红。
这显然违反司法程序。
此事很快引起市局领导重视,赵志红随即被转移关押,看管民警也换成了武警。
后来多位呼和浩特政法系统干部透露,冯志明对外始终声称呼格案没有办错,认为赵志红在说谎。
但实际上,冯志明心里明白自己当年制造了冤案。
他之所以单独提审赵志红,正是为了掩盖真相。
显然,赵志红交代的版本,远比警方当年获取的呼格口供更加详细、可信。
随后,警方带赵志红指认现场。
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领着警察左钻右绕,极力回忆当年的场景。
虽然那座公厕多年前已被拆除,原址早已盖起楼群,赵志红仍在楼群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9案”的具体位置。
赵志红交代“4·9案”系他所为,而非呼格吉勒图后,相关部门是怎么做的呢?
他们立刻封存了十年前呼格案的全部卷宗,除呼格的部分口供外,其余均被列为秘密。
原本保存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也离奇消失,导致无法通过DNA快速认定赵志红就是真凶。
换句话说,已经拿不出足够证据来洗刷呼格的冤屈。
赵志红对“4·9案”的描述极为细致,除了真凶,旁人不可能知道。
比如他穿的传送带改制鞋,当年必定会留下足迹,这一点本应容易确认,可当年却没有提取现场足迹。
他对受害者的年龄、身高、体重、发型、穿着描述都非常准确,还有厕所的方位、内部结构、掐脖子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等。
如果赵志红不是凶手,他不可能知道这些。
2005年12月16日《内蒙古法制报》和12月29日《北方新报》,分别报道了赵志红案侦破始末及其“杀人恶魔的心路历程”。
两篇文章都提到,1996年夏季的一天,在呼和浩特赛罕区一座公厕内,赵志红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女青年。
报道一出,激起千层浪。
最先得到消息的,是呼格的表哥哈达。
虽然事情已过去近十年,哈达仍难掩激动。
他始终坚信,胆小老实的表弟绝不会杀人,他是无辜的。
当时呼格的父亲李三仁正在做胆结石切除手术,哈达没敢惊动家人。
直到11月5日李三仁康复出院后,哈达才把消息一点点告诉全家人。
本已渐趋平静的家庭,再次陷入悲愤之中。
从案件整体来看,呼格被认定为凶手明显证据不足,可惜人已经不在了。
但此时又无法百分之百确定赵志红就是真凶,因为只有他的口供,没有铁证。
前文已经提到,能进行DNA鉴定的关键证物离奇丢失。
如果还在,与赵志红一比对,真相自然大白。
因为不能排除赵志红为了多活一段时间,故意把“4·9案”揽到自己身上。
只要案件一天查不清,他就能多活一天。
但谁都知道,一案不可能出现两个真凶。
那么呼格家人会怎么做呢?
李三仁与尚爱云得知有机会为儿子翻案后,开始四处奔走。
后经人介绍,他们找到内蒙古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
何绥生自认能力有限,难以提供有效帮助,便将他们推荐给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正是前文提到的那位为呼格翻案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记者。
汤计1989年从新华社山西分社调至内蒙古分社,负责政治与政法领域的报道。
内蒙古高院、公安厅与政法委相距不远,汤计当时单身,闲暇时常去串门聊天。
许多局长、厅长、书记尚在基层时,便与他相识。
从业二十年,汤计写过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牛玉儒,后者成为全国学习的典范人物;也写过恶警李建华,报道直接导致李建华被判刑17年,相关领导受到处分。
在内蒙古新闻界,汤计因为人正直而广受好评。
汤计看到老实淳朴的李三仁夫妇,便知道他们并非无理取闹之人。
他致电公安局副局长郝峰核实,对方承认有赵志红案,但再问便不肯多言。
汤计随后向分社申报选题,并安排记者前往案发地调查采访。
2005年11月23日,汤计完成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10年前的冤案》。
内参经信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司法系统层层上报,数位高层领导作出批示。
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案复查组,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公检法各抽调一名处级干部,并从公安部请来测谎专家杨成勋、刑侦专家乌国庆。
不久便有人告知汤计,呼格案证据明显不足,实属冤案。
但政法委无权改判,须由自治区高院复查;经政法委与高院沟通后,双方共同成立复查组,再进入法律程序。
政法委形成调查结论后,汤计以为案件有望翻案,便未再追问。
然而事情迟迟没有进展。
原因在于,每次政法委召开呼格案会议以及法院接待呼格父母来访时,当年呼格案二审的审判长都在场。
见事情毫无进展,呼格父母准备进京寻求说法。
此时他们才发现,手中竟没有当年的判决书。
没有判决书,法院信访部门便不予受理。
直到2006年4月,母亲尚爱云才从法院拿到了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5月24日,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开始上访。
尚爱云晕车,一路呕吐不止。
到了北京后,他们住在六环外的上访人员聚居区,除了跑相关部门,就是在出租屋里翻阅法律书籍、收看法制节目、寻找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把全部精力都投入翻案之中,日夜盼着奇迹出现。
从2006年5月24日首次进京上访,他们留下的火车票就有46张;仅2007年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给他们的回执就有18张。
李三仁与尚爱云常年不是在上访,就是在前往上访的路上,身心俱疲。
从2006年到2014年,仅自治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包巴图就接待了他们95次。
上访期间,夫妻二人在呼和浩特中院先后见到三任院长。
直到2006年10月底,呼和浩特中院突然开庭审理赵志红案。
赵志红涉嫌10起命案,公诉机关却只起诉9起,偏偏漏掉了“4·9案”。
令人意外的是,赵志红当庭提出异议:“法官大人,不对啊,厕所那件事也是我干的,为什么不起诉?”
法庭一时语塞,只得中断审理。
其实控方的用意很明显:尽快将赵志红处决,便可了结一切。
但如果赵志红确为“4·9案”真凶,呼格便无疑是冤案。
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里用手指写了一份声明书,恳请检察机关务必重视“4·9案”。
全文如下: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你们好。我是‘2·25’系列案杀人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0月28日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其中1996年4月发生在呼和浩特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
“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已经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过政府教育,在生命的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
“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与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生命的结束。”
“综上所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关注,并予以批准,大力支持。特此申请,谢谢。落款: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2006年12月5日。”
12月8日,汤计得知此事后,深感问题严重,随即写出第二篇内参,指出内蒙古系列杀人案尚有一桩命案未予起诉,令人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对此作出批示,原本已被押赴刑场准备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暂缓执行。
虽然暂时保住性命的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被冤的苦主,而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但这一变化在千钧一发之际,为呼格的翻案留下了希望。
当然,无论赵志红提交声明的动机是真心悔罪,还是意图借此多活几年,都已不重要。
重要的是,呼格案由此展开了长达八年的拉锯。
接下来看看这八年里发生了什么。
2007年12月20日,汤计将这份声明书复印件原样报送北京,引起相关部门关注。
汤计以为翻案在即。
然而2008年,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公检法系统领导层换届,呼格案陷入无人问津的状态。
三年后的2011年清明节,汤计组织分社电视台记者邹俭朴、林超制作专题片《15年冤案为何难昭雪》。
该片迅速走红网络,多家知名媒体跟进报道,呼格案成为网络热点。
2011年5月5日,汤计与青年记者林超又撰写了一篇舆情文章,题为《呼格案复查六年陷入僵局 网民期盼让真凶早日伏法》。
文章再次引发高层关注。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示,内蒙古高院首次组成由5名法官参加的呼格案复查组。
为排除法院内部消极因素干扰,复查组在宾馆租用办公室,最终认定呼格案证据不足,并将结论上报自治区党委;经党委同意后,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011年11月28日,在舆论关注达到顶点之际,汤计完成第五篇内参,反映案件最新进展、媒体集体发声及网络舆情。
此举再次引发高层关注,中央有关部门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卷宗。
又过了两年,2013年年初,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完呼格案,认定原审证据不足。
长期关注此案的刑侦专家乌国庆更是直言不讳,态度坚定地说,呼格绝非凶手。
一案不会有两凶,其中必有一个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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